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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审议刑法草案 辱国歌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7-10-31
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或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或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一连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建议在现时刑法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罪中,增加侮辱国歌的刑责,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歌法草案今年6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分组审议时,已有多名人大常委会成员建议,对于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到10月1日,国歌法正式实施,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介绍:为了依法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99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明确了刑事责任。国歌法通过后,有必要对刑法第299条作相应补充,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

因此《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在第299条中增加一项规定为,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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