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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远掷物袭特首囚3周 官批被告不诚实可靠

2017-10-31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 记者 杜法祖)社民连主席吴文远涉嫌于去年9月立法会选举日,向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投掷臭鱼三文治,结果掟中梁身后的署理总督察刘泳钧。案件10月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吴文远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判监3星期,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裁判官指吴文远并非诚实可靠的被告,重申法庭不容许任何暴力行为,此案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防止他人仿效其行为。

署任主任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时指,针对被告吴文远(40岁)早前声称梁振英于案发时「戚眉戚眼」,示意被告「放马过来」,苏惠德认为梁与被告并非朋友,只在一些示威场合见过面,梁不可能会默许被告向他投掷三文治,被告只是为自己开脱而作出相关解释。就算被告真想透过投掷物件,以表达对政府政策的不满,梁振英也应不会同意这些蓄意掷物行为。

官讚梁振英诚实可靠

吴文远早前曾于脸书直播中承认向梁振英投掷三文治,但吴及后又否认,指原意是打算以嬉笑怒骂形式娱乐大众,揶揄梁振英及警方。裁判官不接纳其辩解,被告根本在自圆其说。

裁判官又指,出庭作供的梁振英属诚实可靠的证人,法庭接纳梁的证供,即案发时他没有看见谁人向他投掷三文治。

就辩方庭上指吴文远认掷物,是源于一己悔疚感,裁判官认为此说法是断章取义,招认亦不该与罪疚感挂鈎。

被告称「判刑都阻吓唔到我」

在审讯后期弃用代表律师的吴文远,31日在庭上替自己求情,指一份「软淋淋」的三文治弄脏衣服,与抛掷玻璃杯是完全不同层次的伤害,又坦白告诉裁判官苏惠德不用浪费时间为他索取社服令或背景报告,因「任何判刑都阻吓唔到我」。

裁判官随即回应称,法庭定罪及判刑时只会针对案中使用的实际暴力,法庭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自由,但不应诉诸暴力,如果有人因不满而用暴力针对任何公职人员,法庭必须作出阻吓,否则其他人会仿效并对其他公职人员构成威胁。考虑被告求情时没有要求索取其他报告,而本案只涉及一份三文治,判监3星期是恰当惩罚。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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