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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伞辱国歌国旗 梁振英斥荒唐

2017-11-06

【文汇网讯】 (记者 朱朗文、张宝峰)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待本地立法后就会正式在香港实施。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6日就香港接连出现侮辱国歌、国旗的行为,举出两个例子,包括有学生在毕业典礼奏国歌时背向国旗或者举伞,以及立法会议员倒插国旗。他批评,这些行为令内地官员及民众非常痛心,而以「表达自由」作挡箭牌「绝对荒唐」,强调香港包括特区政府及学校管理层必须采取应对措施。

梁振英6日在一研讨会上表示,香港出现侮辱国家标志的行为,内地官员及民众对此非常痛心、不理解及不接受,香港必须采取应对、处理的措施。他举例指:「学校毕业典礼上奏国歌时,有人举起雨伞,但似乎无人去处理这些学生,也无人去处理这些校长。内地有很多人说,香港有立法会议员倒插国旗,有学生在奏国歌时背向国旗或者举伞。」

不能言过饰非 假扮表达自由

他强调,对于侮辱国旗、国歌的行为,不能言过饰非,声称这是表达意见的自由,「这些是绝对荒唐的说话」,又反问如果不处理这些行为,「是否日后这些行为出现在奏外国国歌、插外国国旗时,人家外交部或者总领事馆找我们(特区政府),我们都可以不处理?当然不可以不处理。」

梁振英强调,这些行为令内地官员及民众对香港形象打折扣,影响比收紧个人游、「限奶令」及「双非」孕妇零配额等大得多,「因此每一个负责任的人,政府官员、学校管理当局等等,都必须履行他们的责任,为官避事平生耻。」

谢春涛:应尊重国家象征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谢春涛6日在北京出席中国记协举办的新闻茶座时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重大决定,是个非常好的决定。「一个国家,国民得有国家意识,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我们实行『一国两制』,前提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要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就应该有国家意识,应该有对国旗、国歌、国徽应有的尊重。」

他续说,过去在香港出现极少数人对国旗、国歌不那么尊重的表现,显然这个做法是让包括香港绝大多数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所不能认同的。国际社会按照惯例,很多人也是不认同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得尊重自己国家的象征,包括对于别的国家的国家象征,也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尊重。「我个人对香港极少数人的做法非常不满意。」

谢春涛还表示,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这一重大决定,一定会在特区尽快得到执行。我们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了积极的反应,很多人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此外,「我注意到,新一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要在香港的初中进行中国历史的教育,这也是非常必要的。」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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