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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经纬涉嫌打人案今日续审

2017-11-07

【文汇网讯】 (记者 葛婷) 2014年违法「佔旺」期间,时任警司的朱经纬涉嫌于执勤期间以警棍殴打途人,他早前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今日(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辩方在盘问事主郑仲恒时,踢爆他曾在其社交网站透露自己在旺角清场时遭另一名警员踢伤其脚踭,质疑他以该旧伤势「老屈」案发当日在场的警员。郑仲恒声称自己混淆了遇袭时受伤的位置,同时承认自己当时拒絶听从警方指示让警员拍摄受伤位置。

郑仲恒今日在辩方盘问时承认,根据他于手机社交程式Instagram的记录,2014年11月25日他的确到过旺角区,并发帖文称「(警员)9401,记X住你劈X我」,之后上载一张脚部受伤、经包紮过后的照片,说「无事...返到金钟」。辩方指,当日警方于亚皆老街执行清场行动,问郑仲恒在何处被「PC9401袭击」,郑答:「唔记得。」

郑仲恒续称,自己11月25日遇袭后没有报案,是因为当时没有录像和相片证实他曾经「畀人踢」 ,及后获知有涉及被告朱经纬涉嫌袭击途人过程的多段录像片段,所以决定作出投诉。

在日前作供时,郑说遇袭当天除了颈部被打外,右腿亦受伤,并获医生诊断。辩方却称,郑早于25日、即声称被警员脚踢前一天,本身已有脚伤,质疑他是为了设局诬陷当日在场执行职务的警员,将旧伤势归咎于被告,郑仲恒予以否认,声言警方在落口供时问过他脚部有否受过伤,他当时已答称「没有」。

辩方提到郑录口供时说其左后脑受伤,又曾写上左边颈肩中间位置受袭,但庭上又指是右肩位置,郑解释称「应该系警员做记录时左右倒转咗」。不过,他最终卒承认是自己混淆遇袭时受伤的位置,更辩称:「毕竟件事发生咗成3年。」

辩方再呈上报章拍摄的照片,质疑警棍接触点为其肩胛骨中间位置,而非颈部,又指警方当时一度要求检查郑的伤势及拍摄受伤位置,但遭到拒绝,郑则声言因当时事务律师说没有必要跟从该指示。

当郑作供被辩方质疑他有心诬陷,情绪变得激动,反过来提出问题质问辩方代表大状。裁判官立时提醒他,聆讯不是他跟辩方互相辩论,要求他保持冷静,又提示辩方大状,其提问模糊和不够仔细,提醒大状要以适当方式发问。

辩方之后盘问郑仲恒,强调清场前警方已发出警告,行人路已被封锁,质疑郑和其他人为何仍在该处长时间逗留。郑反称「三分钟至一个字都唔系好长啫」,又声言他当时根本没听到警方发岀的危险公告。

郑又供称,自己当时很不满有一些警员「乱咁打途人」,辩方称是他将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郑不认同,指决定离开现场,是因为警方动用警棍「好似赶羊咁」,他不想被打,故依茪H群行走方向前行。

郑仲恒作供完毕,控方明日会传召为郑验伤的医生袁熙照出庭。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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