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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羁押16年判无罪 获赔730万破纪录

2017-11-09
在狱中度过16年的徐自强(中)沉冤得雪后喜极而泣(网络图片)

在狱中度过16年的徐自强(中)沉冤得雪后喜极而泣(网络图片)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台湾男子徐自强22年前捲入绑架勒索、撕票案,历经9次死刑判决、2次无期徒刑判决、5次非常上诉,终于2015年9月经第9次审讯后首次获判无罪。在狱中度过16年的徐自强,今年申请刑事补偿,今日(9日)获台湾「高等法院」裁准补偿2812万元新台币(约730万港元),打破台湾刑事补偿金非执行死刑的最高纪录。

「合议庭」认为,徐自强历时20年诉讼煎熬,羁押期间又受财产损害、精神痛苦、名誉受损、自由受拘束,徐自强获释时已43岁,经长达近16年羁押,已失去人生最精华的部分。故认定徐自强因本案共羁押5624日,判补偿2812万元新台币(约730万港元)。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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