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男子非法携带69张银行卡入境被刑拘

2017-11-21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 记者 石华)11月5日,罗湖海关查获一宗非法携带69张银行卡入境案件,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据悉,这已经是今年该关查获的第4宗银行卡案件,今年以来,罗湖海关共查获涉案银行卡421张,且均为刑事案件。

当天早上,一名背黑色书包手提电脑包的中年男子从罗湖口岸入境时,海关关员对其实施例行检查,发现他的背包里面除了一些普通物品外,还有几十张银行卡,大部分是国内一些银行的借记卡,还有十几张有银联标志的社保卡,散放在背包里。记者发现,这些银行卡分属近十家银行,卡上面都有数字或姓名的标籤。其中,数字都是六位数,很可能就是银行卡的密码,而从姓名来看多达十几个人,当事人本人名下只有5张。经过清点,共计74张银行卡,其中非当事人名下银行卡有69张。

根据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卡)必须由存款人本人持有并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结算账户(卡)。

而根据《刑法》第177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5张以上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可能涉嫌洗钱等破坏国家经济秩序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据了解,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目前已经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罪名对当事人进行刑事立案,当事人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此前罗湖海关查获的另外3宗非法携带银行卡案件,涉案当事人已经被检察院批捕。


责任编辑:Cancan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