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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区际法律「大考验」

2017-11-22

【文汇网讯】 据国际在线报道,2017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论坛21日在广州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与保障」成为其中一个热议话题。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詹礼愿先生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独特的法律环境使湾区的法律服务与保障面临绕不过的难题——「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有必要从现在开始考虑增进三地法律服务力量整合,为湾区打造可预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詹礼愿首先解释,粤港澳大湾区面临的法律大考验是国内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甚至海外的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都不会遇到的:「咱们香港属于英美法系,澳门属于大陆法系,内地是社会主义法系。可以说,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有很大的不同。这个区域法冲突的概念在港澳回归的时候就提出过,但是回归以后没有放到一个经济体的概念去考量。因为发生概率很低。打比方,香港人到国内买房子,他就适用内地的法律,所以,很少跨区域的法律问题。但是,到今天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的时候,那么这个问题又摆到桌面上了,是我们法律服务业不可回避的问题。」

粤港澳湾区建设需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詹礼愿大胆设想并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三个阶段。初级阶段就是立足现行法律服务力量的深挖与整合,包括加强区际法律适用法律的学习,建立区际律师所平行合作机制,成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当务之急,还是人才的培训。詹礼愿说:「加强跨法域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比如说我们处理涉港的法律服务的时候,不能光是指望冲突法,你得知道香港法律的基础知识,澳门的法律基础知识,都要有所掌握。这几十年来,粤港澳三地的法律交流都是客客气气,却没有解决一个问题,没有解决相互法律基础培训。(应该)让香港的律师学习内地的基础法律知识,内地的律师学习香港的基础法律知识。」

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光荣称号的詹礼愿,从事专职律师20余年,先后参与广东省和广州市立法论证100多次、政府重大决策论证20多次,许多建议受到了立法与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是行业智库的领军人才。他说,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对律师界而言,终极目标就是要促进大湾区法律价值观与是非观趋同,构建大湾区优选示范法律体系:「只有通过法律人之间不断地交流,进行认真地讨论,过程中促进价值取向的认识,才能在第二阶段实现价值观的趋同。第三个阶段,三地律师行业协会共同起草推广重要商业领域的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共同)起草《区际法律适用法》示范草案,就重要领域立法起草示范法律文本。我们律师要捋顺大湾区的法律环境,为我们今后执业提供方便。」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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