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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担心「一地两检」越境执法是多余

2017-11-26
梁爱诗指内地人员不能在香港口岸区执法。

梁爱诗指内地人员不能在香港口岸区执法。

【文汇网讯】(记者 冯瀚林 郑治祖)香港特区政府近日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完成「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日强调,「一地两检」在法律基础上及程序上均合法,并没有违反香港基本法。

基本法第18条不适用

政府与内地「一地两检」合作安排,下月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确认。梁爱诗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出,基本法起草和通过时,很多事情是不能预见,假如要特别找出一条条文作为「一地两检」的法理基础是比较困难。她指出,很多事情,例如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也没有写在基本法,但基本法的目的就是要维持香港繁荣稳定,认为「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第119条关于香港运输系统、旅游要发展的原则。至于有人提出「一地两检」是否适用于基本法第18条,即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梁爱诗认为,既然香港有管理权,当然是自治范围之内,所以基本法第18条不适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就合法

梁爱诗指,根据基本法第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土地及资源属国家所有,由特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等,认为已经可以是处理「一地两检」的法理基础,不需要引用第20条所指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中央授予香港相关权力。梁爱诗表明,在一个国家之内,一个地区可与另一个地区透过协议作出安排,只要《合作安排》对大家都有利,而双方情愿,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就是合法。她又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的话,即是代表人大常委会已经行使监督权,并认为有关安排不违反基本法,有稳固的法律基础,不会受到挑战。

担心越境执法是多余

梁爱诗指出,将高铁西九站内部分地方划为「内地口岸区」,即在香港境外实施内地法律,并没有违反香港基本法,又强调所谓「割地」之说并不成立:「是你情我愿的,大家有好处的,并不是『割地』。」

至于反对派声称担心越境执法的问题,梁爱诗认为,按照政府公布,内地人员不能在香港口岸区执法,而内地口岸区与香港口岸区分隔清楚,不会出现误闯,加上人流多以及站内有很多闭路电视,认为反对派的担心是多余。

她又笑说,每一列火车带来有数百名旅客,站内亦有很多闭路电视,「如果跨境执法都唔喺嗰度执啦!」

被问及特区政府未有公布粤港两地有关合作安排的文本,梁爱诗指出,根据过往的做法是先签订协议,再将文本提交立法会审议,不能每一步都谘询,即使与外国的协议亦一样。她相信,有关文本应该是经过特区政府深思熟虑而提出的,并会有细致的安排,目前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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