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葛婷)行政会议前年6月通过屯门青山公路扩建工程,有屯门居民反对该项工程,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该决定及发还行会重新考虑,高等法院昨日开庭听取复核理据。申请人一方质疑,有关工程的初步环境检讨报告,「抢闸」赶在2014年1月1日更新空气质素指标前推出,以避开较严苛的评估要求,尽管如此,报告中的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粒子仍超出新标准的规定。
申请人为屯门龙逸邨女居民张县妮,答辩人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其余三个利益相关者分别是路政署、运输署及环境保护署。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指出,青山公路扩阔工程应被定义为地区干道,政府有责任按《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进行法定环评程序,且理应公开初步环境检讨报告内容,但政府一直没有这样做,令普罗大众无法就报告提出反对意见。
政府一方庭上回应指,倘若有市民在谘询期限前提出反对,部门才会提供报告,不过,本案申请人没有提出反对,再且亦没有证据显示,行会决定工程会对申请人构成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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