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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藐视法庭案 黄之锋岑敖晖等16人明判刑

2017-12-06
「佔旺」清场时黄之锋拒绝合作,被警员押走(资料图片)

「佔旺」清场时黄之锋拒绝合作,被警员押走(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明日(7日)下午将对非法「佔旺」期间涉「刑事藐视法庭罪」的16名被告判刑,包括「香港众志」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

香港警方于2014年清理非法佔领弥敦道「佔领区」时遭遇阻挠,20人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香港高院于今年10月13日裁定20人罪成。4名认罪被告早前各被判囚1个月,缓刑1年,并须罚款1万元。

非法「佔旺」期间,警员与示威者时有冲突(资料图片)

非法「佔旺」期间,警员与示威者时有冲突(资料图片)

明日将被判刑的另16名被告包括已认罪的黄之锋、岑敖晖、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周蕴莹和朱纬囵,以及否认控罪的熊卓伦、关兆宏、陈宝莹、冯启禧、赵志深、黄浩铭、郭阳煜、朱佩欣和麦盈湘。

(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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