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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清场案另定日子判刑

2017-12-07
黄之锋在庭外表示,会以平常心面对,并专注投入民主运动。(香港电台)

黄之锋在庭外表示,会以平常心面对,并专注投入民主运动。(香港电台)

【文汇网讯】佔领行动旺角清场期间,因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清场而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的16名被告,法官今日听取求情后将案件押后,另定日子判刑。

据香港电台报道,其中一名被告、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庭外表示,会以平常心面对。

案件原定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提出要撰写补充陈词,指黄之锋在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中已被判囚6个月,希望法庭判刑时能作整体考虑。法官陈庆伟说,留意到本案有被告案发时未满21岁,部分只有18、19岁,又指黄之锋在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中,提出上诉的其中一个法律观点,是他当时未成年,法庭是否应审视完所有报告才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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