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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旺暴被告疑潜逃 高院颁令拘捕李东昇

2017-12-10
■2016年2月8日晚至2月9日凌晨,旺角发生暴乱事件,造成警民多人受伤,财物损失巨大。 资料图片

■2016年2月8日晚至2月9日凌晨,旺角发生暴乱事件,造成警民多人受伤,财物损失巨大。 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杜法祖)继「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后,再有一名涉嫌煽动旺角暴乱者怀疑弃保潜逃。高等法院昨日就包括黄台仰、「本土民主前线」另一发言人梁天琦等8名激进示威者,被控暴动和煽动暴动罪名一案闭门预审,已「潜水」的黄台仰未见露面,另一被告李东昇亦未有到庭应讯,怀疑已弃保潜逃。据悉,高院法官向两人发出拘捕令,两人的案件亦将与本案分开处理,并下令更改余下6名被告的保释条件,即在原有条件之下,须于周一4时前交出旅游证件,并不得离港。

香港文汇报早前踢爆,黄台仰早前获准保释候审期间到德国出席活动,其后未有根据保释条件如期到警署报到及交出旅游证件,更「音讯全无」,怀疑已弃保潜逃,滞留在德国或英国。法庭早前按照一贯做法,向黄发出拘捕令。被告之一梁天琦昨晨在抵达法院时,被传媒问到知否黄台仰身在何处、是否外游等时一概没有回应。

梁天琦称原打算圣诞外游

在闭门预审时,被控暴动及袭警两罪的另一被告、「本民前」成员李东昇迟迟未到庭,即使法官宣布押后开庭,其后亦无现身,其代表大律师谢志浩在开庭1个多小时后离去。

控方在庭外表示,由于黄台仰及李东昇未到庭应讯,即未有如期归押,高院已发出拘捕令,并将两人的案件与本案其余被告分开处理。

据悉,黄台仰早前的拘捕令是指他违反保释条件,即未有依期交出旅游证件,与昨日高院所颁拘捕令不同。

包括梁天琦等余下6名被告的案件将会如期于明年1月18日开审,预计需时80天。法官准许剩下6名被告继续保释候审,但下令更改他们的保释条件,即在原有条件之下,另须于周一(11日)四时前交出旅游证件,同时不得离港。

据悉,该案第八被告林伦庆拟申请于特定日子离港,法庭将于周二(12日)再开庭单独处理其离境申请。

梁天琦在离开法庭后称,他原打算在圣诞期间外游,现在只得取消行程。当记者问他新增的保释条件对他有否影响时,梁天琦反问道:「你无咗个Passport 会唔会有影响?一定有吧!」

是次旺暴案原本有10名被告,早前获高院批准分两案审理。首案8名被告分别为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李诺文(20岁、无业)、卢建民(29岁、无业)、林傲轩(21岁、技术员)、黄家驹(25岁、售货员)、李东昇(24岁、学生)及林伦庆(24岁、工人),共涉及10项控罪,包括煽动暴动、暴动、煽动非法集结、参与非法集结以及袭警共5类罪行。

控罪指,两案10被告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非法暴动。其中,梁天琦被控2项暴动、1项煽惑暴动及1项袭警合共4罪,是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黄台仰被控暴动、煽惑非法集结及煽惑暴动合共3罪。

「美国队长」涉6罪分开审理

次案涉及另外两名被告,人称「美国队长」的容伟业(32岁)以及袁智驹(25岁、设计师),二人的案件将会与首案分开审理。容伟业共涉及6项罪名,包括3项参与暴动、1项煽动非法集结、1项非法集结及1项袭警。

根据法例,参与暴动罪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0年;煽动参与暴动罪成可判处监禁7年;非法集结和煽动非法集结罪一经定罪,可判监禁5年(简易程序定罪判监3年及2级罚款,现为5,000元);袭警罪一旦罪成,可判监禁6个月及判处罚款5,000元。

各界:收紧保释杜绝后患

继黄台仰怀疑弃保潜逃匿藏英国后,另一「本民前」头目李东昇未有依期归押,法庭向他们两人发出拘捕令。香港各界人士均指,这显示他们只凭一股冲动而违法,现在后悔莫及,年轻人必须对此有所警惕。他们并强调,弃保潜逃此风是不可长,任何人都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倘有悔意日后仍可重新做人,而法庭日后必须更严谨处理保释申请,不能再让同类事件发生。

卢瑞安:逃避刑责前途尽毁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国旅行社荣誉董事长卢瑞安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再有「本民前」成员怀疑弃保潜逃,反映这些年轻人只是凭一股冲动而违法。他强调,任何人面对刑责都是不能逃避,否则只会前途完全尽毁,「其实他们是逃不到去什么地方,去到哪里都是会被人找到的。」

他认为,事件反映年轻人应有所警惕,不要再盲目冲动、被美丽的谎言鼓动而作任何违法行为,而弃保潜逃此风实不可长,法庭日后必须更严谨处理保释申请,不能再让同类事件发生。

陈勇:青年人切莫再做炮灰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指,这些怀疑弃保潜逃的人都是年轻人,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明显是受到部分所谓法律中人的说话唆摆、利用,现在可能后悔「被人呃」,值得他们的支持者看清楚,「当初被人利用了热情、激情去破坏法治,但现在就走得比任何人都要快,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青年人要好好反思,不要再做别人炮灰。」

他强调,逃避绝不是合适的做法,任何人都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倘有悔意,香港法庭也会相对减刑,日后也可重新做人,「逃避是有家归不得,难道他们一世都与难民一样?」

何俊贤:私利凌驾公众利益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则指,这显示这些年轻人是将自己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现在却后悔自己当初的如意算盘未能打响,「当初以为可以靠旺角暴乱捞取政治利益,以为香港社会是不敢惩罚他们,但怎知道原来不是这回事,现在后悔但又不敢面对刑责。」

他认为香港市民在此事上可明白清楚一点:「『港独』、极端行为是没有出路,只有建制派一直倡议的沟通才可令香港社会进步,民主是没有捷径的。」大家应要共同支持「行正路,不要走歪路」。

专家之言:涉暴动罪难申外国庇护

「本民前」黄台仰及李东昇昨日未依期归押,法庭向两人发出拘捕令,并要求余下6名被告不得离港。有法律界人士昨日分析,黄李两人「走都唔走得耐」,因为倘任何人在外地如没有合理解释、条件而逾期居留,当地政府都会将他遣返,而两人目前仅涉嫌干犯暴动罪,国际社会同情两人的机会不大,倘要申请外国「政治庇护」有相当难度。

愚蠢走上不归路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坦言,根据《逃犯条例》,倘有人犯了如谋杀、纵火等严重罪行,和香港签订了引渡条款的国家才会作出引渡,但目前李东昇只是涉嫌违反暴动罪,或未构成严重罪行,故目前的确存在法律漏洞。

不过,他认为李东昇「走都唔走得耐」,因为倘任何人在外地如没有合理解释、条件而逾期居留,当地政府都会将他遣返,「因为这些人无合理逗留条件,而且外国通常都不会收留这些人,难道外国会希望这些人在自己地方搞暴乱吗?」

马恩国形容,李东昇的行为非常愚蠢,是走上一条不归路,「现在审讯都未开始,坐不坐(牢)都未知,但他如果弃保就要付出沉重代价,可能永远都返不到来,要与香港家人决裂,说得严重一点,父母去世时都不能送终。」

弃保潜逃属重罪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执业大律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也指,弃保潜逃是非常严重罪行,「无得返来,而且是罪加一等。」李东昇等人目前只是涉嫌干犯暴动罪,要求申请外国庇护是相当有难度,「虽然他的行为是有政治目的,但政治价值成疑,而且暴力方式是全世界都不允许的,外国也要考虑与中国的关系,所以国际社会对他同情的机会不大。」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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