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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确认49候选人

2017-12-13

【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今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经过审查后,有49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确认他们为港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公布了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另10人不具备代表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于本月19日举行,届时将选出新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今日早上在湾仔举行,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主持,出席的还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梁振英,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等多名主席团成员。

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讲话中强调,由选举会议主席团确认代表候选人名单,是代表选举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出的代表都是拥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爱国爱港、在香港具有代表性的人士。

林郑月娥在会上汇报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在上月24日至下月4日代表候选人提名期间,有68人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59人送交了有关登记表。

主席团经过审查,有58名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送交了参选人登记表和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有49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上述49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会议决定公布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主席团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在不是人代候选人的选举会议成员中提名了总监票人、监票人人选,决定提请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结束后发表了主席团第二号公告。根据公告,香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在香港举行,届时将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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