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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首部文化法律《公共图书馆法》明年元旦起施行

2017-12-14
文化部发布会现场。 江鑫娴 摄

文化部发布会现场。 江鑫娴 摄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江鑫娴)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在14日举行的文化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九大后出台的首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上升为法定原则,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杨志今表示,文化部将重点推进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均等化、法人治理结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促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社会化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加快研究出台与法律相衔接的配套政策,确保公共图书馆文献处置制度一年内如期出台。

据悉,公共图书馆法已于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共六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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