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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DR美容案两被告分判囚12年及10年

2017-12-18
案件被告周向荣、陈冠忠及麦允龄(从左至右)(资料图片)

案件被告周向荣、陈冠忠及麦允龄(从左至右)(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导致顾客一死两伤。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及涉案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早前被裁定误杀罪成,另一被告医生麦允龄则未有裁决。案件今早在香港高院判刑,周向荣被判囚12年,陈冠忠被判囚10年。

法官指,周向荣自辩自己只是投资者,没有实质控制集团运作,明显是推卸责任,看不到他有一丝悔意,事件对死者家属造成巨大影响,因此12年监禁是恰当的量刑。至于陈冠忠,法官认为他明知污染有导致死亡的风险,却没有做好安全系统,遂判监十年。

事故发生于2012年10月3日,事主陈宛琳在DR集团的铜锣湾分店接受CIK(细胞因子诱导杀手细胞)疗程。回输血液产品后在24小时内出现败血症休克,6日后不治。另两名接受CIK疗程的女顾客则一截肢一伤残。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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