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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长」违缓刑令 判囚3月14天

2017-12-19
香港「鸠呜团」女常客今被判监3个月14天(资料图片)(资料图片)

香港「鸠呜团」女常客今被判监3个月14天(资料图片)(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自称「旺角佔领区女村长」的香港「鸠呜团」女常客毕慧芬(21岁),今年8月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从一街头男歌手的钱箱内偷去300港元。毕慧芬早前被裁定盗窃罪成,今(1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14天。而因她早前涉及一项勒索罪被判监4个月,缓刑3年,故连同其违反了缓刑令,须执行部分刑期,合共须服刑3个月14天。

裁判官指,被告涉及在缓刑令期间犯事和不诚实犯事,但根据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科报告已经尽量轻判。另外不能将「受身边不良分子影响」当做借口,被告年纪尚轻,要珍惜各方如社会、政府的协助和提供的机会,要改过全取决于自己。

毕慧芬2015年初在旺角拾获一部手机后,向机主传短信,勒索机主3400港元始肯交还手机。2016年被裁定勒索罪成,判监4个月,缓刑3年。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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