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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裁定:Uber就是出租车公司 须受同样规管

2017-12-20
欧洲法院20日裁定,Uber就是一间出租车公司 (美联社)

欧洲法院20日裁定,Uber就是一间出租车公司 (美联社)

【文汇网讯】欧洲法院周三(20日)裁定,叫车应用程式公司Uber是一间出租车公司,而非应用程式公司,意味Uber在欧洲的营运模式可能要作出改变。

据美联社报道,欧洲法院的判词指,Uber与运输服务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必须归类成交通服务供应商。根据欧盟现行法律,成员国需要监管相关服务。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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