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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国级万鄂湘连任重要职务

2017-12-25

【文汇网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24日在京闭幕,万鄂湘再次当选民革中央主席。

万鄂湘在大会闭幕会上致闭幕词。他指出,民革十三大是在中共十九大精神指导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万鄂湘说,这是一次鼓舞人心、团结聚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集中、求真务实的大会。大会以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过去5年的成绩和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做好民革全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万鄂湘说,这是一次政治交接、薪火相传、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定不辜负全党同志的期望和重托,自觉接受全党同志的监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开创民革工作新局面而勤奋工作。

据公开资料,万鄂湘1956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博士研究生,教授。1990年7月加入民革。现任民革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2012年12月,民革十二大一次全会上,万鄂湘首次当选民革中央主席。

此外,在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中,除了万鄂湘再次当选主席外,还包括10名副主席,分别是郑建邦、邓力平、刘家强、李惠东、高小玫、何报翔、张伯军、田红旗、王红、冯巩。

万鄂湘简历

万鄂湘,1956年5月生,湖北公安人,博士研究生,教授。1974年3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1974-1977年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

1977-1980年武汉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1988年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1981-198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986-1987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1988-1991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1-1992年德国海德堡马普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2-1993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1993-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1997-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2011年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2012年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3年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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