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李昌鸿 深圳报道)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日前日前公告称,深圳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租赁用地的使用权,其中两宗位于龙岗、一宗位于坪山,将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公告期自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1月18日,挂牌期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2月1日。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平抑地价,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此次出让均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此外,出让条件还规定,全部租赁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不久前的11月10日,深圳首宗位于龙华区的「只租不售」地块出让,吸引了包括万科、碧桂园、保利、中海等在内的8家房企到场,最终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竞得。
此前,深圳在去年8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除福田、罗湖、盐田区外,其他行政区、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应于2018年6月底前至少供应一宗地块,用于全部建设自持租赁住房或商务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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