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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政总上诉案 法官: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应涉暴力

2018-01-16
终院决定押后裁决,黄罗周3人可继续保释(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终院决定押后裁决,黄罗周3人可继续保释(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终审法院今日(16日)审理「香港众志」黄之锋、罗冠聪、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暴力冲击政府总部案上诉,决定押后裁决,3人获准继续保释。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庭上表示,判刑时虽要考虑「公民抗命」元素,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能越界,界线则是不应涉及暴力。

终院法官指,当时3人与示威者爬过很高的围栏跳下,有人受伤,情况并非「非暴力」。而事发时在场的保安,并不应受到冲击,法庭在量刑时,应当考虑此点。

本案其中一个争拗点是上诉庭改判3人即时监禁时,为「非法集结」确立新的判刑指引。马道立指出,上诉庭的作用是要制订判刑指引,如果决定由本案起,需要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案件有更严厉判刑,实际上并无问题。终院非常任法官贺辅明认同上诉庭订立指引,反映公民抗命行动若涉及暴力,会有严重后果。终院常任法官邓国桢则表示,即使产生「寒蝉效应」亦无不妥,因为法院是希望透过判刑,阻止其他人不要采用暴力的方式抗争。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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