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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佔旺」藐视法庭罪 高院今判刑

2018-01-17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2014年「佔旺」期间,黄之锋及岑敖晖等16人违反法庭禁制令,蓄意阻挠执达主任和警方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成,案件今日(17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判刑。

黄之锋(右)岑敖晖(左)今日上午到高院应讯(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黄之锋(右)岑敖晖(左)今日上午到高院应讯(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法院在上午10时开始宣判,预计需时约1小时。16名被告中,已认罪的7人,包括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前常委司徒子朗,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至于另外不认罪的9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报称是记者的麦盈湘等。

黄之锋「佔旺」清场时拒绝合作,被警员抬走(大公报资料图)

黄之锋「佔旺」清场时拒绝合作,被警员抬走(大公报资料图)

2014年10月,有出租车及小巴业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示威者佔用亚皆老街一带路面,执达主任及警方及后清场,警方在行动中拘捕40多人,有20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

同案的另外4名被告,较早前各被判监一个月、缓刑一年,罚款一万元。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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