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王Z 北京报道)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将于明日(18日)起至19日在北京召开。此次全会将专门讨论修宪问题,围绕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就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达成党内共识,最终将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然后进入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本月12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会议称,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此次修宪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对本网指出,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指的是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他认为,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执政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今后将从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条件出发谋划发展,开创新局面;第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表述,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制定各方面政策的重要依据;第三,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此外,今年将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此项改革关乎国家重大宪制结构的变动。为使得改革顺利进行并做到于法有据,此次修宪很可能对国家机构的规定进行修改,增加有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过去35年间,中国现行宪法经历了4次修改。其中1999年和2004年的两次修宪, 1999年将邓小平理论、 「依法治国」等写入宪法。2004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入宪,还将宪法第59条第1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增加「特别行政区」,这为港澳选举人大代表提供了宪法依据。
此外,往届中共二中全会都在国家机构换届之年的全国两会前夕举行,主要议题是推荐国家机构领导人人选以及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两会召开做好准备。十九届二中全会在专门讨论修宪问题之外,是否还涉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建议人选议题,以与全国两会换届衔接,只有待官方发布权威信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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