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郭若溪)临近年关,及时拿茪u资返乡过年是在深务工者最为盼望的事情。为有效遏制岁末年初欠薪高发态势,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与公安机关启动了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百日专项行动,至2018年2月27日,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大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和因特网金融企业予以重点排查。据通报,一港企电子厂老板苏某聪欠薪后逃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已被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表示,为茪O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采取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和联合公安机关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等多项举措,从源头综合治理欠薪行为,有力保障了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目前已建立起信息通报、案前联合处置、案件移送接收、联席会议、市区街道三级对口联络等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17年,随茈咫H力资源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9宗,公安机关已立案64宗。
在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加工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企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进行检查,大力规范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行为,及时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预防和遏制春节期间欠薪纠纷。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通报,2017年度,辉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聪(香港人)欠薪后逃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已被采取网上追逃措施。据介绍,该公司位于光明新区,主要生产经营电子玩具、电子表等,属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2017年初曾拖欠189名员工2017年1-2月份工资,在被处以行政罚款五万元后补发了员工工资。此后,该公司继续拖欠员工3-4月工资,6月19日,法定代表人苏某聪失联逃匿。目前,辉晋电子公司欠薪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光明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后,已对辉晋电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聪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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