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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婆婆」涉偷印花判无罪

2018-01-26

【文汇网讯】(记者 葛婷)在荃湾荃锦中心万宁分店任外判兼职清洁工的77岁婆婆李淑卿,去年7月涉嫌把收银柜内600多个价值约3万元印花放入裤袋带走,万宁凭闭路电视揭发报警,案件2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裁判官称,尽管被告作供时有说谎,但基于她主动归还印花,是否有意图永久夺走万宁财物令人存疑,裁定李婆婆盗窃罪名不成立。万宁行政总裁表示尊重裁决,并表示希望亲身向被告道歉,并为她提供所需的支援及协助。

被同事暱称「万宁婆婆」的李淑卿,被控2017年7月21日在她工作的荃锦中心万宁分店,偷去一卷共608个印花,价值3.04万元。被告在审讯中辩称无心之失,自己左眼近乎失明,事发时没有戴眼镜,只能够粗略看到物件的外型,以致误把印花当作胶纸放入裤袋,翌日发现自己搞错,已立即把印花放回原位。

官质疑动作灵活 认定说谎

女裁判官黄雅茵26日在宣判时指,观看过闭路电视片段,见被告可以拾起一些连镜头都看不到的细小物件,动作灵活,能够快速地边走边推纸箱,更可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转90度」弯到失窃印花的位置,质疑有关她视力差的说法,并认定她在说谎,行为也相当可疑。

对于被告辩称,是误将印花当成胶纸拿去固定垃圾袋,裁判官指为何直至下班她都没发现弄错。

虽然被告警诫下曾招认干犯盗窃,不过,被告翌日已主动归还印花,是诚实的表现,法庭对被告是否有意图永久夺走公司财物存有疑问,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最终裁定她盗窃罪名不成立。

万宁CEO:处理事件未做到情理兼备

被告当庭获释,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法院。万宁行政总裁李家华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法庭裁决,承认未有恰当处理事件,令她须经历有关司法程序,对她造成困扰。

声明续指,万宁于上星期法庭进行聆讯后,再就事件作出深入的内部检讨,意识到在报案前,未有酌情考虑各种因素,导致未能做到情理兼备,在未完全了解事件及考虑到所有因素前,即引发有关诉讼表示歉意,公司已通知李婆婆,希望可以亲身向她道歉,并为她提供所需的支援及协助。

声明续指,明白公众对公司处理今次事件的手法感到失望,为此已作出检讨,日后会调整相关处理程序,以确保遇到同类事件时,加倍谨慎,管理层会个别考虑每一宗个案,始决定是否转交警方跟进。公司会汲取今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未来会继续致力改善,为顾客及社会做到更好。

孙儿替婆婆松了一口气

被告李淑卿得悉脱罪后,离开法庭时向记者说了一句「多谢关心」,陪伴身旁的孙儿表示,替婆婆松了一口气。

「平等分享行动」发起人曾志浩(Benson Tsang)26日联络十多名网民到庭,了解婆婆的状况。他声称裁判官对婆婆的批评是一种「侮辱」,不太公道,并称自己日常接触清洁工的经验,他们每日做同一工作,千篇一律,手脚灵巧绝不奇怪,正如失明人士在家中也可行动自如,又称有朋友已联络他,可提供荃湾区清洁工作予婆婆。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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