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
【文汇网讯】(记者李阳波 西安报道)1月30日下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和平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刘国中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大会并选举68人为陕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同时,会议选举贺荣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春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公开资料显示,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曾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2016年4月当选陕西省省长,2017年10月任陕西省委书记。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书记。

陕西省省长刘国中
刘国中,男,汉族,1962年7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长期在黑龙江省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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