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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艺人陈乔恩酒驾缓起诉 须服60小时义务劳动

2018-02-07
陈乔恩(资料图片,来源大公网)

陈乔恩(资料图片,来源大公网)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据中通社报道,台湾艺人陈乔恩1月4日凌晨酒后开车被警方拦检。台北地检署7日侦结,考量陈乔恩认罪、犯后态度良好等情况,给予缓起诉处分,并要求她须提供60小时的义务劳动。

陈乔恩1月4日凌晨2时许驾车外出,路上遇警方拦查,现场酒测值达0.67(标准为0.15),被依涉犯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陈乔恩供称,当时一人在家,喝了「1瓶多的啤酒」,后来想吃宵夜,没想太多就开车外出,对酒驾感到懊悔。检方讯后谕令陈乔恩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

检方侦办后认为,陈乔恩犯后全程都配合警方,并对做出不良示范向公众致歉,态度良好,且无前科,因此处分缓起诉,期限2年,并要求陈乔恩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须在18个月内履行。因陈乔恩是艺人,未来也不排除要求她配合反酒驾等公益宣传活动。

据台媒报道,出道16年的陈乔恩在台湾演出多部高收视偶像剧,被称为「偶像剧一姊」,2009年前往大陆发展, 是目前在陆发展的台湾女演员中出镜最高的艺人,2017年靠蚗蜈@、综艺、活动进帐约8.3亿元新台币。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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