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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遭淋腐液案 被告判囚25个月

2018-02-08
涉案男子前年10月被内地警方移交香港(文汇报资料图)  

涉案男子前年10月被内地警方移交香港(文汇报资料图)  

【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外籍主控官叶祖耀在2009年于湾仔区域法院外遭淋腐液案,潜逃内地7年的涉案男子前年10月在内地被捕,移交本港。他承认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在区域法院判囚25个月。

法官祁士伟判刑时说,任何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都非常严重,此类罪行影响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这类案件无量刑指引,但法庭需考虑原本审理的案件严重性,被告的参与程度,以及最终是否妨碍司法公正。

法官又说,被告詹伟坚自称只是案中的中间人,但他的协助令到计划开始。不过,案情没有提及被告最终是否成功妨碍到原本正在审讯的案件,法庭亦未能确认。考虑到被告认罪,在内地被拘留约4个月,酌量减刑至判囚25个月。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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