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驾驶执照示意图 (澳门交通事务局网站)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公报16日公布一项行政命令,行政长官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该行政命令即日起生效。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去年10月底曾向交通咨询委员会介绍驾照互认方案,建议持有澳门合资格驾照的澳门居民,可免试换取内地驾照及在内地各省驾驶轻型汽车。而持有内地合资格驾照的内地居民,可直接在澳门驾驶,但不能换取澳门驾驶执照。
交通事务局局长林衍新表示,协议与局方早前公布的相同。但有关行政程序仍在处理,暂时未知何时正式签署。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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