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萧景源)蛊惑出租车司机涉嫌利用工作之便,以专供银行职员练习数钞票之用的港币「练功券」,当作真钞找赎欺骗乘客,在过去半个月内先后得手,成功骗取两名内地男游客及一名本港外籍女子合共1,700元车资。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昨晚在大屿山东涌截查一辆涉案出租车,当场拘捕男司机,事后在其车内和寓所合共检获172张「练功券」以及3张属于他人的信用卡。
被捕男司机姓沈(38岁),他涉嫌「行使伪制纸币」、「管有伪制纸币」及「盗窃」罪名被通宵扣查。据悉,警方在本月上旬先后接获3名男女受害人报案,指在乘搭出租车以1,000元及500元面额钞票付车资时,分别收到出租车司机找回的怀疑伪制纸币,而该些纸币均印有「练功券 票届@练功专用 禁止流通」的简体字字样。
纸币印有「练功券」简体字样
商业罪案调查科随后接手案件,经深入调查,昨晚9时许掩至东涌逸东邨美逸楼对开截查一辆涉案出租车,当场在车尾厢一个背囊内搜出12张面额500港元及7张面额100港元的「练功券」,另有3张属于他人的信用卡,遂将男司机拘捕。随后,探员再将涉案司机押返其美逸楼寓所搜查,再检获另外153张面额500港元的「练功券」,以及涉案的两部电脑及一部手提电话。
商业罪案调查科伪钞及伪造文件组督察庄子承表示,检获的172张「练功券」总值8.32万元,印刷与真钞一样,但纸质较差,全部印有「练功券」及「练功专用 禁止流通」的简体字字样,目前正追查该批「练功券」来源。庄子承指,由于检获的「练功券」数量众多,正调查司机是否涉及其他同类骗案。
收藏练功券属严重罪行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制造、保管、控制或行使伪制纸币及硬币均属严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市民如收到怀疑伪制纸币,应致电反诈骗协调中心24小时热线18222查询。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9条,任何人行使伪制纸币及硬币,将该物品作为真的流通纸币或真的受保护硬币行使或付给,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另外,任何人在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制造流通纸币的伪制品,或是受保护硬币的伪制品,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3年。
另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任何人士如欲以任何形式复制任何香港纸币或其任何部分,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提出书面申请。
责任编辑:于岄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