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2016年大年初一香港旺角发生暴乱,有10名疑犯被控暴动和刑事毁坏等11项罪名。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日下午(2日)裁定,除被告吴挺恺早前已承认1项暴动罪外,其余9名被告暴动罪罪成。
涉及3项暴动罪、1项刑毁及1项袭警罪的首被告莫嘉涛,有1项暴动罪不成立;而涉及1项暴动罪及1项袭警罪的第六被告陈和祥,其袭警罪不成立。

「旺暴」案9名疑犯暴动罪成立。图为「旺暴」当日有参与者投掷杂物(资料图片)
案中10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该案原有11名被告,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倩怡弃保潜逃至台湾。
2017年以来,「旺暴」案审判陆续完成。加上本次,目前已有至少12名参与「旺暴」的疑犯暴动罪成立。
法官判词摘要
■向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使用非法暴力
■各人蓄意和意图集体破坏社会安宁
■对比过被告的衣着和打扮,确信录影片段中拍摄到的就是各涉案被告
■有被告虽然没有掷砖,但在地上撬起砖头分给其他人,这种行为亦等同掟砖
■有被告曾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头杂物不少于11次
■自称「贪得意」、「贪玩」都不是抗辩理由
整理:香港文汇网记者 杜法祖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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