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在台北开幕」新华社
【文汇网讯】据大公报记者张帆上海报道,为了贯彻落实「惠台31条」,切实为台胞在上海的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上海市政府台办1日正式颁布实施《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有55条,其中28条措施涉及努力为台资企业在上海投资及经济合作领域给予与本市企业同等待遇,另外27条措施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此外,除了完全对应「31条惠台政策」的31条措施外,其余24条体现了上海的特色和创新。
上海市台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立新介绍,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上海努力释放更多政策红利,让广大在沪台胞台企在更多的领域享受到同等待遇。在《实施办法》中,上海公共政策向台湾同胞开放的措施共15条,包括:支持台企在沪设立总部、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支持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与本市金融机构合作,拓展台企台胞融资担保服务;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扩大台湾律师执业范围
本次《实施办法》的出台,也获得了在沪台胞的支持。上海市台协会长李政宏表示,在措施出台前,据他了解,上海各级部门也进行了深入调研,力求全面掌握在沪台企台胞「最盼」、「最忧」问题。因此,最终有不少上海独有的优惠政策。比如,鼓励台湾的护士来报考执业资格、取得证书后在沪工作;台胞可以申请上海的公租房和海外专才居住证;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设立台胞急难救助窗口等。
上海市台协副会长、法律谘询部部长蔡世明则指出,这次创新性地增加了台湾仲裁员名额、并认可台湾调解员的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对于在沪的台胞台商能够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此外,还有开放台湾律师在沪设立代表处或者与本地律所联营、亦可在本地律所受聘担任法律顾问,这对于台湾专业人士带来了更多机遇。不过他也强调,他还是鼓励台湾律师也来参加大陆的司法考试获得大陆执业资格,这样执业的范围能更广。
每条细则均附负责部门
令台胞们感到欣慰的还有《实施办法》中有很多条款把他们真正当自己人,盛邀他们参与到上海建设中。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台协前会长叶惠德表示,他来上海26年,虽然每年都有优惠政策,但此次的上海特色更明确。比如,欢迎台资企业参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和「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设,支持台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示、销售和采购。这些表明上海欢迎台胞台企一同参与建设、共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积极态度。
还有令他印象深刻的是,55条措施中的每一条后面都有一个括号写明负责的部门,这说明为了确保《实施办法》有效贯彻落实,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避免了「政策好看吃不到」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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