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葛婷)唐琳玲涉嫌刑事藐视法庭罪成判囚7日,「创下」本港法庭内违法拍照定罪首例。惟其在浙江绍兴越城区老家的父母及胞弟,却一直以为她身在杭州工作,及至日前唐父始由传媒得知事件,感到非常愕然,「相信女儿只是贪玩……料不到这么多(讼费)……」他认为女儿闯祸只是一时贪玩,更想不到要支付近20万元讼费,坦言自己只是职工家庭,收入有限,但会设法筹钱让女儿尽快回家。
消息指,35岁的唐琳玲在老家仍有父母及一名已婚弟弟,母患有焦虑症,唐父未敢将女儿在港闯祸的事告知妻子,担心妻子承受不了刺激。在今日法庭判决前,唐父显得非常担心及无奈,想尽快到香港了解情况,但办签证需时无法动身。
当得知女儿被判囚7日,即日刑满后,唐父表示「好开心!」惟获悉另要支付近20万元讼费时,又显得十分苦恼,他坦言自己只是职工家庭,一时间无法拿出这一大笔钱,但无论如何也会设法筹钱,好让女儿尽快回家。
唐父指,女儿读书成绩优异,曾出国留学并说得一口流利英语,由于女儿甚少谈论自己的工作,以他所知最后应在杭州工作,所以事前根本不知道女儿去了香港。
唐父又称,女儿未婚,只谈过一次恋爱,没有精神病,但性格倔强,认为对的事情会坚持,若是错了,会立即道歉。他指没听过女儿考过法律证书及做过律师,对法律有兴趣,全是自学,到法庭旁听估计也是此缘故,至于拍照相信只是贪玩想发相给朋友圈,没有其他特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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