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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判刑太轻 法界促律政司复核

2018-06-04

【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对于是次「青症双邪」梁颂恒、游蕙祯及其3名助理被判入狱4星期,虽然这是首次有人在立法会内作出刑事行为而被判处监禁,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罪名可以判罚款5,000元和3年监禁,是次案件中有6名保安人员受伤,5人各被判入狱4星期实在太轻,希望律政司考虑作出复核。

黄国恩认同涉暴力须严刑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指出,终审法院在黄之锋等人暴力冲击政总一案中已作出判决,认同上诉庭就涉暴力的非法集结罪订立更严谨的量刑指引,强调即使所涉的暴力程度不高,法庭未来亦不会容忍,如有充分理由是可判处即时监禁。这是非法集结罪判刑的最高权威的说法,下级法院必须遵从。

黄国恩续说,案件中,梁游两人不仅毫无悔意,还诸多辩驳,诿过于人,认为自己一点错也没有,更认为只要对方「有错」,就可用任何方法解决,包括使用暴力,这样罔顾法纪的态度对社会十分危险,亦对年轻人作出很坏的反面作用。

他认同法庭必须对两人判处即时监禁,以警傚尤。一来让犯事者知错,发出犯法便会受到惩罚,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帮到他们的讯息;二来也警惕其他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纠正现时年轻人经常声称「违法达义」,甚至使用暴力的歪风。

傅健慈:伤及6人应重囚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坦言,是次判刑太轻。他认为,既然裁判官裁定5人是集体行动,有计划使用暴力,以暴力损害立法会尊严,判刑就必须有阻吓刑罚,且游蕙祯等人没有悔意,但裁判官却只判他们监禁4周,刑期明显不足,未能反映出案件的严重性。

他指出,案件中有6个保安人员受伤,监禁4周起不了阻吓作用,根据《公安条例》,「非法集结」罪名若成立,裁判官可以判罚款5,000元和3年监禁,律政司必须考虑复核裁判官这个判刑的决定,昭彰正义。

汤家骅:暴力不能解决争议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则在facebook发帖说,在立法会作出刑事行为已不是新闻,但判处监禁却是第一次。

他希望事件令大家明白,「始终暴力不能解决任何争议,互相尊重是唯一出路。」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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