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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反着作权法 台湾「网红」谷阿莫被起诉

2018-06-07
谷阿莫早前回应指,自己支持网络着作权的合理使用。(视频截图)

谷阿莫早前回应指,自己支持网络着作权的合理使用。(视频截图)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以短时间解读电影剧情而成为网络红人的台湾男子谷阿莫(本名仲惟鼎),遭片商提告侵权。「台北地检署」侦办后,7日依违反着作权法将谷阿莫起诉。

谷阿莫近年来在网络平台上传「X分钟看完XXX电影」系列短片,以数分钟时间解读新上映的电影剧情。凭借幽默的旁白和剪辑手法,每次都能吸引数十万点击。影音平台KKTV、电影公司又水整合、迪士尼、得利、车库等5家公司,认为谷阿莫未经许可使用来源不明影片并重制,去年愤而提告。

又水整合方面表示,有4部以上的作品,因为谷阿莫的短片,无法在电影院上映,也无法卖给电视台,损失非常大。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谷阿莫未经授权违法使用电影片段重制,已涉犯着作权法,依法起诉。检方侦办后,认为谷阿莫涉嫌改作、当中有商业利益,违反着作权法,将他起诉。

谷阿莫回应称,他的影片符合网络着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在评论、解说、研究等情况下,可以不事先经着作权人授权,更强调自己的短片让更多乏人问津的作品被注意到,还可能增加票房收入。但对于影片来源,他仍拒绝回应。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来源:香港中通社)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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