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新司考」公告发布 港澳居民需报来往内地通行证信息

2018-06-09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赵一存)中国司法部此间发布2018年法律职位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与以往不同,今年港澳居民报考时,需如实填报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回应本报提问时表示,今年将采取多项举措方便港澳台居民考生,比如在报名环节,取消、简化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程序,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公证等全部取消,「只要考生在报名时作出相应承诺就可以」。

上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司法考试改革后,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式启动。公告指出,港澳台三地居民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本人信息。根据公告,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上述考试。与以往不同的是,2018年司法考试报名时,港澳考生需填报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如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须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信息;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相关信息。

关于考试地点,司法部在香港、澳门分别设立考区。公告特别提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报名的,应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确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居住在台湾或国外(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则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在学历学位认证方面,港澳台居民如果持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可直接填报相关信息;如果持港澳台高等学校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须同时填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具时间、认证编号;正在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须填报认证材料受理时间。而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此外,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子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赵大程介绍,司法考试改革后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考试。

据悉,「新司考」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时间为9月27日。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责任编辑:Cancan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