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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打击违法违规行医专项行动

2018-06-14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郭若溪)即日起至9月底,深圳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等专科领域。

根据整治方案,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全市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医托欺骗患者、非法行医以及黑陪护、黑救护车、黑诊所等行为;重点整治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妇科等专科领域;在医疗纠纷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者暴力威胁甚至伤医的黑恶势力;以及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引人注目的是,整治方案规范了一系列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相关诊疗行为,尤其是不允许在人流手术、割包皮手术过程中加做一些项目。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的同时,不允许开展任何阴道、宫颈类手术治疗。

整治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物理治疗时应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在治疗前必须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治疗的目的、需要总体治疗的次数、总费用和单次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法等,并由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治疗项目和收费禁止「浑水摸鱼」

一些民营医疗机构机构的治疗项目或套餐五花八门,同一个医生,操作几乎一样,却能包装出不同的名字、价格,如「美式XX」「欧式XX」。对此,整治方案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确定项目内涵及名称等。

对于收费价格,整治方案要求必须「明码标价」。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建立价格公示台账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一些医疗机构动辄给自己冠以「国际」的头衔,或者私自挂一个某知名大学合作单位,尤其是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宣传上弄虚作假。整治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在获取广告批文后必须严格按照广告批文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发布与医疗广告式样不一致的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公示机构信息、医务人员信息、医疗设备信息等,不得通过因特网自媒体等渠道及在医疗机构内部公布虚假的机构、人员、设备等方面信息。

深圳市衞计委表示,市、区、街道衞生监督机构将对每一家医疗机构明确监管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从强化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因特网+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健全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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