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实习记者 严杏意)地政总署在有关土地管制与执行契约条款的工作过程中,往往遇到不少问题令工作处理耗时甚长。地政总署首席地政主任(土地管制及契约执行组)梁闰兴日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收地步骤繁复且受多方阻挠。地政总署自2014年对私人农地上违契构筑物加强执管至今,根据地契及援引《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重收的地段有26个,当中由政府强拆的建筑共有41个宗,由业主自行清拆则有118宗。
元朗地政处首席地政主任沈中南表示,处理每宗个案均需先调查有否涉及违纪,包括有否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或私家地上有违契构筑物,「例如新界有一些货柜屋是改装的。」在官地上,政府会使用土地管制,私家地则根据契约执行,例如将农地改建房屋及寮屋重建后分租予他人等,均属违契行为,政府有权责管理。
沈中南续说,大部分个案均属私家地,地政总署会调查该地有否牌照、农用搭建物及短期豁免书,如搭建物是用于农用设施,会有批准书,「搜查过程中,有业权人采取拒绝态度,甚至恐吓工作人员,故需使用土地测量报告、正射影像地图及航空记录图等予以佐证。」
他指出,执法上亦面对困难,因地政总署发警告信需先整理业权人的名单,特别是私人土地的资料,但因为有业权分割的情况,例如经过多次买卖,「A君卖给B君,再卖给C君,这导致ABC君在这个地段都有份,故必须先搞清楚业权人,才能寄出警告信,令步骤变得繁复。」
有业权人买地时被骗
沈中南指出,元朗地政处曾有个案,有在农地上的违建物横跨了12个私人地段,「那些违契建筑物比较豪华,楼高两层、面积逾千呎,更有露台与平台,事后与业权人沟通才发现原来他们也是被骗,他们在买地时被告知可于该土地上兴建房屋。」他表示,由于地政署人手不足,很多人便利用这个空隙去佔用位置偏僻的政府土地,但自从地政总署于2014年加强执管行动后,有关情况已大为收敛。惟在地政处执契时,有社会人士会教唆业权人向政府求情、要求延长限期,甚至叫政府不要采取行动。
2014年至今 重收地段26个
梁闰兴补充,土地契约是政府与业权人签署契约,一般有条款限制,业权人如要发展物业,必须按照条款,否则政府会采取钉契或充公等行动。由2014年至今,政府重收的地段有26个,政府于2017年3月28日再加强规管,收紧规范化申请的程序,「由于业权人会申请短期租约或短期豁免书,他们通过申请便会拖延佔用的情况,因此凡是当日以后非法霸佔官地,一律不接受申请。」
梁闰兴表示,3月28日前申请者也要付出相对大的代价,他们要缴付行政费及相当于12个月租金的惩罚性收费,及由他佔用起至申请当天的所有租金,「这样他们就不会先霸后佔。」
他续说,今年度将增拨约60人成立中央特别行动组,希望透过专门化将知识集中,处理比较棘手的个案,包括霸佔范围比较大或牵涉到环境问题的个案,更希望让市民了解非法霸佔官地是很严重的行为,不要尝试违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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