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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批大律师公会双重标准 行事偏颇

2018-06-18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狱6年。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狱6年。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郑治祖)旺角暴乱的主要搞事分子、「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狱6年,主审案件的高等法院法官彭宝琴随即被「港独」分子出言侮辱,甚至借其亡夫作人身攻击。不过,有别于早前主动发声明指责建制派支持者,是次大律师公会就默不作声,没有任何谴责。有法律界人士批评,大律师公会在同类事件的做法持双重标准,影响公会的专业和中立形象。

梁天琦被判入狱,法官彭宝琴随即成为「港独」分子的攻击对象。他们引用《苹果日报》早前起底彭宝琴的资料,称她「原来是警嫂」,暗示她偏帮警察,又以其丈夫逝世,嘲讽她「报应会提前来」、「克夫」,甚至诅咒她「死全家」云云。

■「勇武前綫」狙击彭官,发图在其丧夫痛上洒盐。 fb截图

■「勇武前綫」狙击彭官,发图在其丧夫痛上洒盐。 fb截图

大律师公会曾于「七警案」判决出炉后,发声明指责建制派支持者对有关裁判官作出人身攻击及辱骂、甚至要求有关当局跟进这些行为;而今次大律师公会却没有为彭宝琴发声。

对于大律师公会的偏颇行为,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根据大律师公会宗旨第2b条说明,公会有责任去改善司法行政,而司法能够有效执行,完全依赖法官能否有一个不受攻击、压力、恐吓的环境去审议案件。这次旺暴案,法官事后受到网上欺凌及咒骂,大律师公会却视若无睹,不愿站出来维持正义,就是违背了公会的宗旨,亦是双重标准的体现。他认为,若有人藐视法院、攻击法官,不论持什么理由、什么政治背景,公会都应作出谴责。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认为,有关攻击和诅咒,明显是梁天琦的支持者输打赢要,挑战法治,有藐视法庭之嫌。他批评大律师公会早前在「七警案」中对侮辱法官者作出严厉谴责、要求当局跟进,是次却默不作声,公会是否偏颇及有明显政治立场,相信市民心中有数。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也认为,大律师公会两次截然不同的处理手法,明显有偏颇「港独」分子或反对派之嫌,是自损其传统的中立原则及专业形象,做法令广大市民失望。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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