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中新网)
【文汇网讯】据中新网报道,20日下午,针对《新五环之歌》侵权遭索赔50万一事,岳云鹏经纪人王先生表示此事和岳云鹏没有关系,之前在相声舞台上把《牡丹之歌》改编为《五环之歌》,曾得到了原唱蒋大为的许可。这次的《新五环之歌》是由美团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编,双方曾在合同里明确表示岳云鹏本人没有版权,也不负相应责任,目前就此事也在积极与美团方面联系。
据悉,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今日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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