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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运输男「揾快钱」运亿元毒重囚

2018-06-21

【文汇网讯】(记者 葛婷)两名男子涉在前年贩运总值约1.3亿元的可卡因毒品,他们其后被控贩运及管有危险药物罪名,当中37岁首被告认罪,39岁的次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两人21日在高等法院分别被判监22年8个月及34年,法官指本案毒品数量是上诉庭订下的最高15公斤判刑指引的4.5倍,即使两人只担当运输的小角色,但共同参与犯案刑责不相伯仲。警方;判刑属近年同类案件最重,有阻吓作用,提醒出租车或出租车司机不要为赚快钱而协助运毒。

两名男被告依次为报称从事运输业及走水货的首被告黄一展(39岁),以及报称任职出租车司机的次被告吕永业(39岁)。其中黄被控两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及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名,而吕则被控以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名。当中黄早前已认罪,并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至于吕经审讯后亦被裁定罪名成立,两人21日晨由囚车押解到高等法院接受判刑。

检毒量高判刑指引上限4.5倍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涉及的可卡因毒品数量庞大,重量高达67.6公斤,远超出上诉庭就贩运可卡因所制定的判刑指引,案例定明贩运1.2公斤可卡因的量刑指引应为23年、4公斤则为26年、15公斤则30年,而本案的毒品数量是最高15公斤判刑指引的4.5倍,经考虑后决定以34年为本案的量刑起点。

法官续说,首被告因认罪,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判监22年8个月。

次被告求轻判 官:咎由自取

次被告求情指因坐监而无法见证8岁女儿的成长,要求轻判;法官指他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悉犯案后果,乃咎由自取,无任何求情因素足以减刑,判监34年。

案情透露,警方于2016年6月24日凌晨,在顺利邨停车场欲截查首被告黄一展和次被告吕永业时,两人立即拔足企图逃走,但被截停及制服。其后警员在两人的私家车和客货车上搜获合共101公斤砖状固体,经化验后内含67.6公斤的可卡因毒品,市值约1.3亿元。

首被告认为万元报酬运毒

另根据闭路电视拍下影像,证实首被告案发前将装有毒品的行李箱由私家车搬上客货车,经警诫下承认为1万元报酬而替人运送100多砖「可乐」;至于次被告则称对毒品毫不知情,仅收取1,000元将其客货车出租予认识多年的首被告,他因而否认控罪。

法官判词摘要

■毒品数量庞大,远超于上诉庭就贩运可卡因所制定的判刑指引。

■即使两人只担当运输的小角色,但共同犯案刑责不相伯仲。

■成年人理应知悉犯案后果,乃咎由自取。

责任编辑: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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