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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CEPA项下4项香港原产商品实施零关税

2018-06-23

【文汇网讯】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4项香港原产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2日对外公布的资料显示,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8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包括:用其他方法制作或保存的菠萝;其他,含有维生素或税目29.36所列产品;钛粉末;液压马达。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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