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村落」坐落於美麗的渭河之濱。
【文汇网讯】(記者李陽波西安報道)伴隨着移動支付的普及,共享經濟已經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政府日前發佈公告,面向社會推出首批「共享村落」,以共享形式盤活農村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而符合條件的「共享人」獲得房屋使用權後,既可個人居住,同時亦可創業,同時還將有可能獲得當地政府提供的最高20萬元人民幣的創業獎勵。

「共享村落」創意民宿效果圖。
「共享人」享有房屋使用權

位於「共享村落」田園綜合體項目效果圖。
據介紹,隨着農村城市化速度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買房,農村隨之留下很多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而「共享村落」的出現則把其潛在的市場價值充分開發了出來。此次西安市高陵區推出的這批「共享村落」,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宅基地資格權和房屋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使用權,以一定年期出租的行為。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共享,而「共享村落」使用權出租年限原則上不高於20年。
據悉,此次首批公開交易的「共享村落」房源共計50戶,分佈於西安市高陵區張家村和南郭村兩個村落,距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和西安市中心都僅有30分鐘車程。「共享人」一旦和房主達成協議,並交易成功後,不僅將獲得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的使用權,同時享有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權益。「共享人」可在出租期限內,將宅基地和房屋用於創新創業,發展鄉村旅遊、民宿、創意、文化、商貿、娛樂等產業,也可用於個人休閑居住及養老等用途。而符合創新創業條件的,還將享受當地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一旦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的,將分別獲得20萬元人民幣、15萬元人民幣、1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為鄉村振興集聚活力
對於「共享村落」租賃費用的收益分配問題,西安市亦作出明確規定。 農民通過「共享村落」平台,完成交易後,90%出租費用歸個人,10%作為村集體經濟收益,主要用於村內基礎設施維護、公共服務建設等。
據了解,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西安市高陵區國土局有關人士表示,「共享村落」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實施,由於「共享村落」並不會改變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和農戶資格權,因而不會影響到農民的正常生活。同時由於適度放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使宅基地能夠通過多種方式更好地得到利用,充分發揮了財產價值,一方面增加了農民收入,一方面壯大了村集體經濟 。此外,「共享村落」不僅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鄉村建設,為鄉村振興集聚了活力,同時還倒逼鄉村生態環境、營商環境、社會公共環境的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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