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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強搶手機案 三項控罪成立

2019-05-27
許智峯強搶手機被裁定三項控罪罪名成立(中新社)

許智峯強搶手機被裁定三項控罪罪名成立(中新社)

【文汇网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4月,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走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並偷閱該部手機資料,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東區裁判法院今日(27日)上午裁定許智峯三項罪名成立。

裁判官鄭念慈表示,任何人被搶物品,都會感到驚恐,認為事主被搶去手機感到驚恐屬合理,而被告在搶奪手機過程中肯定要使用一定武力,才會令事主不能握緊手機。法官又說,監察小組只是記錄資料,不同意小組當時是不當介入立法會運作,認為被告當時的行為顯然不是在合理地執行立法會議員職務。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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