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日前,中共中央批准:于晓明、吴翠云(女)同志任山东省委常委;因年龄原因,雷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雷建国,1955年4月生,2012年3月起任山东省委秘书长,同年5月当选省委常委,今年1月已当选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于晓明,1957年7月生,此前担任山东省副省长;吴翠云,1958年9月生,此前担任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于晓明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大学学历(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
 
 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任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年7月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年10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年3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1年9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2年12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山东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2013年2月任菏泽市委书记。
 
 2014年1月任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年11月,山东省副省长,菏泽市委书记。
 
 2015年1月,山东省副省长。
 
 2015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吴翠云简历
 
 吴翠云,女,汉族,1958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76年5月入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
 
 1975年12月—1976年9月淄博市周村区学大寨工作队员(计算连续工龄);
 
 1976年9月—1980年9月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常委、妇联主任;
 
 1980年9月—1981年10月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妇联主任;
 
 1981年10月—1983年6月山东农学院干部专修科农学专业学生;
 
 1983年6月—1983年9月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妇联主任;
 
 1983年9月—1984年3月淄博市周村团区委副书记;
 
 1984年3月—1988年3月淄博市周村区委常委、团区委书记;
 
 1988年3月—1990年2月淄博市周村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0年2月—1993年4月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
 
 1993年4月—1997年12月淄博团市委书记(1992年10月—1993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干班学习;
 
 1993年9月—1996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1998年3月淄博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
 
 1998年3月—2004年6月淄博市委常委、工会主席;
 
 2004年6月—2006年2月淄博市委常委,淄川区委书记;
 
 2006年2月—2006年3月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年3月—2006年5月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6年5月—2011年1月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年1月—2015年6月,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5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总工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七届、第八届淄博市委委员;淄博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淄博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雷建国简历
 
 雷建国,男,1955年4月生,河北高碑店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工商管理硕士,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
 
 先后在济阳县机械厂、县农具厂、县工交办公室、县工业局、济阳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工作;
 
 1987年4月起,历任济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济阳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长清县委副书记,长清县代县长、县长,长清县委书记;
 
 1997年12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
 
 2007年3月起任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月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1年2月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1月任山东省委秘书长,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3月任山东省委秘书长;
 
 2012年5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5年1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政协副主席;
 
 2015年6月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秘书长。
 
 第九届省委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