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锋 「就是敢言」执行主席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 法学博士
近日,警方去信广播处长梁家荣,投诉港台节目《头条新闻》在其「惊方讯息」环节中,多次以嘲讽形式抹黑警队于抗疫期间的工作。香港是一个多元包容的社会,尊重法治更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但多元包容不意味可以高举言论自由的大旗,以不符事实的手段诽谤中伤。编辑自主、言论自由不能成为诽谤中伤的遮羞布,港台更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舆论监督是媒体的责任,媒体常常以揭露丑闻为社会激浊扬清,从而赢得「社会良心」的讚誉。多年来,港台制作的《头条新闻》,以嬉笑怒骂的形式褒贬时事,但嘲讽的对象是历届特首、官员,引发社会不少争议。
新闻和创作自由是香港重要的核心价值,任何人或机构都不能剥夺,新闻和创作自由获得法治保护,但不是完全没有限制。如果把嬉笑怒骂和诬蔑诽谤的界限都模糊了,容忍不基于事实和常识的言论充斥社会,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当然,在处理言论自由的问题上,普通法世界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因为,法律要保障媒体调查、报道、告知及评论的合法权利,也要对媒体调查、报道、告知及评论的对象给予合理保护,尤其是包括政治人物在内的公众人物。
从法律和程序上,通讯事务管理局负责处理有关电视、电台节目的投诉,港台亦受《香港电台约章》的规管。涉事的《头条新闻》是否违规,通讯事务管理局应作出审议,向公众公开调查、处理的结果。如果结果指出港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政府要拿起法律武器、采取必要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