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资深评论员
黎智英、李卓人、杨森以非法集结罪被捕,黎智英另加一条刑事恐吓记者罪。本来,在这场反修例暴乱中,数千名参与者被捕,黎李杨不但多次参与非法游行,更在游行集会中俨如指挥般领队带头,向现场人士发话,煽动他们参与非法集会。其所为已经触犯了《公安条例》,现在他们被捕已经算迟,为什么其他参与者可以被捕,惟独是他们三人不可以?为什么其他参与者被捕时,不见所有反对派政客如此齐声一致声援,不见一些外国政客指手划脚,惟独是这三人却有不同待遇?如果说他们不是反对派的「金主」、不是外国势力的代理人,市民会相信吗?
当然,他们被捕与政治无关,他们虽然是反对派「头目」,但反对派「头目」不是罪名,其所犯的罪才是罪名,三人参加去年的违法游行,是冤枉了他们吗?黎智英恐吓记者是冤枉了他吗?都不是。他们所犯的罪都是有证有据,有图有真相,为什么其他人可以被捕,黎李杨就不可以?这是什么的法治观?
最可笑的是,一些外国「过气政客」眼见三人被捕,立即扑出来大呼小叫,「末代港督」彭定康又走出来指警方拘捕黎智英、李卓人和杨森做法令人发指,认为特区政府无疑是再次受到中央指示,扭曲法律意图威吓社会,放弃对法治以及「一国两制」的信念和支持云云。
一大顶帽子扣在这次拘捕行动之上,又收紧自由、又放弃「一国两制」,有多夸张就说多夸张。但彭定康没有说出的重点是:一、究竟黎李杨三人是否犯法,还是警方以「莫须有」的罪名无理拘捕?二、香港是否刑不上反对派,是否只要有反对派政客的身份,他们就可以免除所有罪责,如果警方要拘捕就是「政治检控」?三、如果香港警方依法办事就是「政治检控」,是令人发指,这样英国政府公然配合美国拘捕阿桑奇,是否更令人发指?当时彭定康又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为阿桑奇仗义执言?
相比起黎智英等人案件,阿桑奇的被捕才是彻头彻尾的政治拘捕。对于阿桑奇被捕,英国政府称,「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但谁都明白,英国政府的拘捕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英国工党领袖郝尔彬直指:「因为揭露了(美国)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犯下暴行的证据,阿桑奇将被引渡到美国。英国政府应该反对引渡。」英国政府拘捕阿桑奇,完全是出于政治而不是法治,是公然利用法治来打击政敌,引用彭定康的话,英国政府的所为扭曲法律意图威吓社会,放弃对法治的支持和信念,令人发指。
英国政府的做法在国内也有巨大争议,但奇怪的是拥抱普世价值、自由民主的彭定康却没有如这次般冲出来为阿桑奇说话,没有直斥英国政府和警方,相反不闻不理,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为什么对于其口中的「政治检控」,彭定康却有如此「双重标准」?说穿了,就是政治偏见作祟,黎智英等人是他在出任港督时一手扶植,更是回归后破坏「一国两制」的重要棋子,怎能够被捕入狱?彭定康双重标准的背后,不过暴露其政治蒙蔽了理智而已。对这样的过气人物、政治小丑,实在没什么好评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