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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郑丽k咎由自取

2020-03-28

马骏

古语云:「多行不义必自毙」(《春秋左氏传》),正好反映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k知法犯法,公然挑战法律的后果!

日前,警方到民主党区议员郑丽k住所,以涉嫌违反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颁布的「针对警员、特务警察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临时禁制令,进行拘捕及入屋搜查取证。事缘郑丽k几日前在社交平台「分享」网民的帖子,内容是公开一名怀疑射伤一名印尼记者的警员个人资料,违反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郑丽k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郑丽k在去年区议会选举后,顺利当上中西区区议会主席,就以为自己戴上拥有无上权威的「冠冕」,可以任意指手划脚。事实上,郑并不是首次发表辱警言论,在去年区议会会议上,邀请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出席会议,就有关警方在过去半年的执法尺度,进行质询。首先,当邓处长进入会议室时,郑主席带领在场议员大叫「反对警暴」、「黑警可耻」等口号,侮辱出席会议的警方人士。与此同时,在场旁听会议的「撑警」市民,认为议员行为卑劣,即时大叫「支持警察严正执法」等口号,即时被郑主席以「打扰会议进行」为由,将「撑警」市民驱逐出会议室,上演了一幕「只许郑主席大喊警暴,不许市民支持警察」大龙凤。郑丽k当上主席后,就觉得自己拥有「无上权威」,可操生杀之大权!

之后,郑主席更劈头第一句就以「PK Tang」(邓的英文简称)来称呼邓处长,开口埋口都是「PK」,「PK」是香港骂人的俚语,为何郑不尊重自己作为「主席」的身份,以「处长」来作称呼,反而不断重复侮辱邓处长,做法可耻,更侮辱自己作为主席的身份!

郑主席以上的行为无疑是贬低自己的人格,反映自己的个人操守凌驾于当区居民的福祉上。然而,郑今次在社交平台上的「分享」,无疑就是知法犯法,视法纪如无物,公然挑战法院所颁布的禁制令!另外,更过分的是,郑狡辩自己不知道法院有这项颁令,试问身为区议会主席的她,和身兼民主党骨干成员,为何政治敏感度如此差劣?还是,郑主席以为警方只是「无牙老虎」,不敢对她动一根汗毛?

的而且确,郑丽k违反禁制令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网络上仍有不法分子将警员「起底」。笔者认为,警方应该加快对郑丽k进行落案检控,杀一儆百,并将其曾违反该禁制令的党羽,绳之以法。另外,法庭应对侵犯个人私隐的公职人员,违反工作操守,知法犯法,必须作出相对较重刑罚,以儆效尤。

最后,笔者引用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作总结,法律是社会运作的必然法则,假若法律的影响力不能彰显,就等于「无法」可言。香港作为一个世界知名繁荣的大都市,岂能容许「无法」情况的存在?香港社会在过去大半年,就是纵暴派人士公然无视法纪的存在,到处以「违法达义」口号,招摇撞骗,鼓励青年人作出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导致今日本港社会出现朝纲败坏,民不聊生的困局!特区政府是时候拨乱反正,重建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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