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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果报慈善基金挂羊头卖狗肉

2020-04-02

喻 晓

近日,有市民到湾仔税务大楼,向税务局举报「苹果日报慈善基金」涉违反税务局注册慈善机构的定义,要求税务局取消该基金的慈善团体注册资格。事缘「苹果日报慈善基金」于今年成立所谓的「撑学生专户」,向大众募捐用以资助一班疑曾参与社会违法暴力活动而被拘捕的学生,有关做法或涉与慈善团体的定义有抵触。

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任何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讬,均获豁免并当作一直获豁免缴税」,一般而言,这类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包括济贫、促进教育事务、宣扬宗教、或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公益事务。若一个慈善团体在获得慈善团体注册资格后,没有或停止从事申请时声称所参与的慈善用途、或偏离了慈善性质、甚至乎是挂羊头卖狗肉从事商业活动,但仍然享有获豁免缴税的地位,则在充分证据下,税务处处长可考虑取消认可慈善机构资格,并撤回其缴税豁免,此后,该团体须根据《税务条例》规定履行赋税的责任。

若然「苹果日报慈善基金」所从事的用途偏离了公益慈善用途,甚至乎作出如举报市民质疑指出的涉滥用慈善的名义,仅用以资助参与反修例示威而被捕者,或已涉违反了慈善资助须适用于一般公众的原则,变相是用来「养住」一班冲击法治秩序的年轻人,或本末倒置沦为他们犯法后的「经济援助」,如果一众「善长仁翁」知道捐助的款项被用作支援犯法暴徒,扭曲了慈善公益的原意,他们或需要反思日后是否继续捐助该基金。

如果年轻人知道他们一旦犯罪被捕后,有「慈善基金」作强大后盾,在作出反政府活动和冲击后被捕,便能摊大手板向「慈善基金」支取「生活费」,他们在做出违法暴力行为时更会有恃无恐,反正被捕「当出粮」。这令人忧虑年轻人会为了几个臭钱而自毁前途,家长也会担心子女会因「金援」而踏上违法抗争不归路。

若然「慈善基金」涉资助犯罪人士,甚至乎向被捕学生发放的资金被用作支付律师费,则有机会构成助讼,即非法资助他人进行诉讼,属违法行为。如果「苹果日报慈善基金」真的偏离了慈善用途,违反税务局注册慈善机构的定义,或滥用了慈善团体的注册资格,税务局局长宜重新审视该基金的慈善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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