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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网上散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

2020-04-07

黄定光 立法会议员

网络或社交媒体时有假新闻和错误信息的发放,尤其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香港的打击相当严重,这些假消息的出现,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冲击,如指民生用品或会因新冠病毒疫情而短缺,造成恐慌,有市民因而抢购和囤积食米、厕纸等货品。出现这种状况,不利于目前集中抗疫的工作,也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动荡。

早在二月份疫情持续之时,已开始出现各式谣言,最多就是刻意散播粮食如食米、鸡蛋、厕纸,以及日常用品之类将会相当缺乏的恶意、错误信息,市民轻易相信而出现抢购潮。虽然在特区政府和有关粮食入口商解释闢谣后,情况开始缓和,但言犹在耳,三月底又出现抢米和抢鸡蛋潮,造谣者的做法居心叵测。

笔者为此向特区政府有关当局提出在网上散播谣言的质询。当局承认香港并无针对蓄意散播虚假信息的特定刑事罪行,即使有针对蓄意散播谣言制订专项法例的建议,涉及多项复杂和具争议性的议题,例如人权保障、如何界定什么言论属谣言等、如何界定谣言对社会的影响及其程度、如何证明发布有关言论的人士蓄意散播虚假信息以影响公共秩序,以及订立特定刑事罪行是否最有效的应对措施等。

正因为暂时未有相关针对性的法律去规范造谣及传谣者,当社会人心不稳时就会谣言四起,引起的破坏力尤其严重,不利社会发展,因此,唯有立法才是务实的做法。

然而立法亦非易事,在防止谣言流传的同时,亦不要妨碍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和信息流通,要达到一种平衡和良好的效果。事实上,在亚洲和欧美有很多国家已立法打击网上造谣,包括中国内地、新加坡、美国、法国、德国等,内地对于网上造谣和假新闻等不当信息规范得更严格。所以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特别是律政司需要认真研究,可以参考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尽早研究立法,规管蓄意散布造谣者,亦要针对转载谣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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