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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丰私有化 小股东斥卑鄙

2020-05-13
■冯氏股东联同物流投资公司GLP集团,提出以每股作价1.25元私有化利丰。资料图片■冯氏股东联同物流投资公司GLP集团,提出以每股作价1.25元私有化利丰。资料图片

香港文汇报讯 (记者 庄程敏) 利丰(0494)3月获冯氏股东联同物流投资公司GLP集团,提出私有化,每股作价1.25元,较公布私有化方案前的收市价有1.5倍溢价。公司昨举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表决私有化提案,多位小股东表示反对议案,股东陈生称从2010年起多次购入股份,共持有约20万股,「起码蚀300、400万」;持有数万股的何女士亦表示,不是很支持今次私有化,自己于2012年「好高价」买入利丰股票,私有化作价不是太抵,对股东一点利益也没有。利丰昨收报1.21元,升3.42%。

低价私有化 「起码蚀300万」

股东陈生称从2010年起多次购入股份,共持有约20万股,更曾在50多元时买入利丰,一拆二后,于20多元时再入市,现在「起码蚀300、400万」。他认为公司在市况低迷下,提出私有化是十分卑鄙的行为,故反对私有化方案。另外,小股东何太也表明反对,认为集团提出以每股1.25元私有化的作价太低,又指自己2012年以高价购入数万股股份,打算用作收息,即使股价其后回落,亦期望与公司共度时艰,形容私有化计划太过突然。

不过亦有小股东表示只能无奈接受,股东杨先生认为股价低迷亦无办法「报仇」,大股东的决定小散户只能接受,最重要是拿回现金再投资其他股票。利丰前管理层、沪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赵丽娟昨以股东身份出席股东会时表示,相信公司不会草率作出私有化决定,并指管理层一直为股东及供应商虓Q,「要作出呢个(私有化)决定都痛」。她提到利丰已在70年代不再做「中介人」角色,发展供应链管理,近年亦积极投资数码化转型,并指美国经济对公司带来影响,在很多企业亦同样出现。

根据以协议方式私有化要求,利丰须在法院会议上,得到无利害关系股东最少75%投票权的股东批准,不超过10%的反对,以及至少一半亲身出席参与投票的股东投赞成票才能通过。早前持股约10.9%基金股东Silchester已暗示接受私有化方案,惟有报道指,利丰自提出私有化后,有股东将股票由证券行提取,转到中央结算作实货持有,亦有基金公司注册碎股,料为增加可投票的股东人数。冯氏家族持有利丰约32.33%股权,如果私有化议案通过后,将会结束其接近28年上市身份,并将以同股不同权方式运作,冯氏持六成表决权,惟持股仅32.33%,GLP则持四成表决权,持股达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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